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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我院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方案顺利通过论证

2008年10月31日 00:00   “示范工程”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点击:[]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教高函[2008]18号),10月24日下午,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在白云机场诺富特酒店联合组织召开了“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2008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培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项目论证会”,对我院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方案和《计划书》进行了论证。论证会专家组以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魏中林为组长、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洪一为副组长,还包括广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苏凤玲、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苏志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罗志、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仵自连、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陈解放、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办主任陈春梅等省内外共8名专家。我院校领导、重点建设专业所在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创业培训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示范工程”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论证会。

  论证会上,陈智院长对学院整体培育方案作了10分钟的PPT汇报,随机抽取的家具设计与制造和涂料技术2个重点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培育方案作了8分钟的PPT汇报。根据学院材料及现场汇报,每一位专家均对学院重点培育方案和计划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专家组在经内部讨论后,宣读了我院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方案的《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认为我院培育方案及建设计划书在总体上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建设国家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有关精神,培育方案及建设计划书比较规范合理,建设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任务具体、可监测操作、方案建设经费配置合理、地方政府承诺明确、支持力度较大,计划书与培育方案基本匹配,预期目标和验收点清晰;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把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发展趋势和对重点培育院校的相关要求,突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地位,注重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强化培育方案和建设计划书的相互联系;经过研究,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培育方案和建设计划书经过适当的修改,可以通过论证。专家组希望并相信我院有实力、有能力在9所重点培育和重点扶持的院校中脱颖而出。

  会议最后,陈智院长代表学院对专家组成员及与会领导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我院将认真反思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脚踏实地地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建设好学院,为高职教育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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