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国安安全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我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粤教保〔2008〕6号),我院被授予“2005-2007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称号,赵克宁同志荣获“2005-2007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公安厅的指导和学校党委领导的重视下,我院始终把“依法治校”的理念贯穿到学校的各项具体综合治理工作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安全保卫、校园管理、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高校综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据悉,本次表彰活动是近年来我省高校综治工作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的一次,在全省共表彰18所高校,而我院是其中3所高职院校之一。